幸福人壽新幸福人生養老保險(ENT) |
【備查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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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05.16福算字第10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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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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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紅養老保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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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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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定利率零風險,保證資產不縮水。
- 一次繳費,短期(六年)領回。
- 一律免體檢。
- 身故(完全殘廢),按保額領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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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付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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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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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致成附表一所列兩項以上之完全殘廢程度者,本公司只給付一項「完全殘廢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即行終止。
- 滿期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滿期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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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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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保年齡
0歲至75歲
- 繳費期間
躉繳
- 保費限制
一、最低保額:每張保單新台幣30萬元 二、累計最高保額: (1)投保年齡未滿14足歲者 :新台幣200萬元 (2)投保年齡14足歲至75歲者:新台幣5,000萬元 三、滿期保險金受益人指定為被保險人時,投保金額限制: (1)投保年齡66歲至70歲者:新台幣4,000萬元 (2)投保年齡71歲至75歲者:新台幣3,000萬元
- 體檢規定
(1)保額2000萬以下免體檢 (2)身體狀況異常或有病史者不在此限
- 本險不得使用信用卡繳費及附加任何附約
- 本險不適用集彙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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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簡介僅提供參考,詳細內容以保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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