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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人壽新幸福人生養老保險(ENT)
 
【備查文號】
 
97.05.16福算字第1000號
 
 
消費者於購買本商品前,應詳閱各種銷售文件內容,如要詳細了解本商品之附加費用或其他相關資訊,請洽本公司業務員、服務中心(免費服務及申訴電話:0800-885000)或網站(網址:http://www.singforlife.com.tw),以保障您的權益。
 
【商品類別】
不分紅養老保險
 
 
 
【商品特色】
 
  1. 固定利率零風險,保證資產不縮水。
  2. 一次繳費,短期(六年)領回。
  3. 一律免體檢。 
  4. 身故(完全殘廢),按保額領回。
   
【給付內容】
 
  1. 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身故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訂立本契約時,以未滿十四足歲之未成年人,或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之人為被保險人,其「身故保險金」變更為「喪葬費用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後,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

  2. 完全殘廢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致成附表一所列完全殘廢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
    被保險人同時致成附表一所列兩項以上之完全殘廢程度者,本公司只給付一項「完全殘廢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完全殘廢保險金」後,本契約即行終止。

  3. 滿期保險金的給付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有效且於滿期時仍生存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滿期保險金」。
    本公司給付「滿期保險金」後,本契約之效力即行終止。

     

   
【投保規定】
  1. 投保年齡
    0歲至75歲
  2. 繳費期間
    躉繳
  3. 保費限制
    一、最低保額:每張保單新台幣30萬元
    二、累計最高保額:
            (1)投保年齡未滿14足歲者     :新台幣200萬元
            (2)投保年齡14足歲至75歲者:新台幣5,000萬元
    三、滿期保險金受益人指定為被保險人時,投保金額限制:
            (1)投保年齡66歲至70歲者:新台幣4,000萬元
            (2)投保年齡71歲至75歲者:新台幣3,000萬元
  4. 體檢規定
    (1)保額2000萬以下免體檢
    (2)身體狀況異常或有病史者不在此限
  5. 本險不得使用信用卡繳費及附加任何附約
  6. 本險不適用集彙辦法    
   

 

   
  ※本簡介僅提供參考,詳細內容以保單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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