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如何選擇保險規劃人生?
如果遇到不幸時,一般來說免不了花錢消災,而這筆錢光靠平時的儲蓄或是社會救濟,可能未必夠用,不妨利用經濟又實惠的保險來加以規劃。但人生如此漫長,究竟該如何以保險來規劃人生呢?

針對你的「需求」為考慮的重點,以下原則可供參考:
依照需求決定適當的保險種類:家人的生活費、是否擁有負債、子女的教育經費、所要求的醫療品質、理財規劃、退休養老等,都是未來可能的需求,可針對各項需求的輕重緩急一一列出順序,加以規劃。
規劃適當的保險金額:保險金額過高會造成保費無謂的支出,過低又會導致保障不足,應該依據自己的需求,決定適當的保額,才是最佳的選擇。
決定適當的保費:應該衡量自己的財務狀況,決定適當的保費支出,千萬切忌因為保險費的支出過高,而面臨保險解約的狀況,這樣就太不划算了,妥善的規劃你的保險計劃是非常重要的。 

 



保險契約裡所指的主 、 附約應該如何區分呢?
主契約:要保人申請投保時, 保險公司可以單獨出單的保險商品,稱為主契約 。
附約:不可以單獨出單,只能附加於主契約出單者,稱之為 附約 。附約的保險效力,隨主契約保險效力停止而停止。 


如果移民國外,保險是否仍然有效呢?
當然具有效力。只要要保人一直持續繳交保費,那麼保單依然有效,但是,如果國籍改變、住所改變、職業改變等,仍需要通知保險公司。至於繳費方式,現在一般壽險公司有提供例如美國繳交保費的服務,或利用等值美金直接匯回國內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的公司帳戶。 


有哪些事故狀況下,保險不予理賠?
所有的保險都會有不予理賠的部分,所以要保人應該在投保前先看清楚保險條例,以免日後引起糾紛,由於死亡保險或生死合險,只要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死亡,依契約規定保險公司都需要理賠。但是,只要是有以下的情形之一者,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
一、 受益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
二、 要保人故意致被保險人死亡。
三、 被保險人在契約定立或復效之日起二年內,故意自殺或自成殘廢。
四、 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殘廢。 


申請保險給付金(理賠)需檢附哪些文件?
保 險 類 型
檢 附 文 件
(一) 滿期或生存保險金: 1. 保險單或其謄本。
2. 保險金申請單。
3. 受益人之身分證明。
(二) 醫療保險金: 1.日額給付型: (1) 保險金申請單。
(2) 保險單。
(3) 合格醫院或指定醫院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2.實支實付型: (1) 保險金申請單。
(2) 保險單。
(3) 合格醫院或指定醫院所開立之診斷證明書及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明細表。
(三) 身故保險金: 1. 保險單或其謄本。
2. 被保險人之死亡證明書及除戶戶籍謄本。
3. 保險金申請單。
4. 受益人之身份證明。
(四) 殘廢保險金 1. 保險單或其謄本。
2. 殘廢診斷書。
3. 保險金申請單。
4. 受益人之身份證明。
 


沒錢繳保費該怎麼辦?
保戶在沒有辦法繳保費時可以採取終止契約的方式,也就是解約。但是解約對保戶來說損失最大,雖然不用再繳保費,但是原來的保障也就通通沒有了。
此時可採用其他的變通方式,例如:將年繳改為季繳和月繳,而當有保單價值準備金時則可以採取自動墊繳的方式,或是使用展期保險或減額繳清的辦法。或等到保單停效後,於2年的期效內繳付保費辦理復效,但在保單停效期間保險公司將不負責理賠。 


可以利用保單借錢嗎?
只要你是投保人壽保險,而且你的保單已經有價值準備金,那你就隨時可以向保險公司辦理「保單質押貸款」借錢,借貸的範圍是保單價值準備金的90%,當然貸款須付利息。 要保人可利用保單借貸,以因應個人或家庭理財一時急需。
在借貸期間保險權益將不會受到任何影響,「保單質押貸款」並沒有規定保戶每月要償還本息,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要使未償還的保單借款本息超過保單的價值準備金,一旦超過,保險的效力將會終止。但保險公司應於停效日前三十日,以書面通知要保人。

要辦理「保單質押貸款」必須準備的文件為:
1.保險單 2.要保人身份證及要保書原留印鑑。 3.填寫保單借款合約書,即可申請。 4.非要保人親自辦理者,依各保險公司約定辦理。 


投保人壽保險在稅法上的優惠有哪些?
一般而言,保險在稅法上的優惠項目可分為 綜合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
一、 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二目規定,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可於申報綜合所得稅中扣除,現行規定每人每年扣除額以二萬四千元為上限。
二、 人身保險之保險給付,係指保險業依據保險法人身保險章所辦理之保險,由保險公司依據保險契約對受益人所為之保險給付,均免繳所得稅。
三、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六條第九項規定如下:
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不計入遺產總額。
 


買了保險之後可以反悔嗎?
保戶擁有十天的猶豫期,在這十天之內保戶隨時可以反悔撤銷契約,保費也將無條件的退還給你,但是在超過十天之後,保險的效力就算正式成立了。 所以若是客戶仍在購買保單之後的十天猶豫期之內,隨時可以撤銷契約。 


夫妻離婚,附加的配偶或子女附約是否仍有效?應如何處理?
在保險效力上仍為有效,但還是請保戶做變更,以免未來產生保險利益上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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